国海固收:资本新规,如何影响银行投资基金行为?
- 财经新闻
- 2023-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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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二:对于商业银行选择投资公募基金,还是选择定制专户或自营直投的影响。新规要求穿透法、授权基础法计量时风险权重乘以杠杆倍数,导致银行投资资管产品的“加杠杆优势”消失。未来商业银行投资定制专户产品,更多将看重专户管理人的主动投研能力。同时公募基金免税优势依然存在,但是免税带来的超额回报略有下降。
影响三:对于商业银行将所投资基金,划分入银行账簿还是市场账簿的影响。《资本新规》之下,大型银行交易账簿风险计提大幅上升。这将推动大型银行未来将所投资基金主要计入银行账簿。中小银行投资短债基金,市场风险计提法仍占优。
影响四:对于商业银行对基金底层资产偏好的影响。《资本新规》之下,商业银行对于所投资管产品底层资产的偏好,与银行自营直接投资是一致的。
面对《资本新规》做出的监管改变,我们认为基金公司需要做出 4点适应性变化:(1)加强与买方银行的沟通,了解其计量方法以及未来可能的应对操作;(2)对于有实力的基金管理人来说,尽快完成基金会计系统改造;(3)对于尚不能改造会计系统的公募基金管理人而言,可以通过基金说明书等方法限制二永债等高风险权重资产投资比例;(4)《资本新规》落地后,债券指数型基金、发起式基金或受到银行资金的青睐,基金公司或可重点布局。
11 月 1 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正式稿”)。相比于 2 月 18 日公布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本次“正式稿”整体变动不大,但在部分细节处做出了修改。
“征求意见稿”公布后,我们曾在 2 月 21 日、3 月 26 日发布两篇报告《资本新规如何影响债市?》、《同业降杠杆,影响有多大?》,分析“征求意见稿”相较于现行规定(2013 年版《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作出的变化。11 月3 日,我们又发布报告《资本新规正式稿,债市关注 3 点变化》,分析“正式稿”相较于“征求意见稿”的细节变化。
接下来,本文将重点分析解释“正式稿”对于银行投资基金风险计量的规定,以及对未来银行投资基金行为可能产生的潜在影响。共分为四个部分:
影响一:对于商业银行实施“穿透法”计量公募基金的影响;
影响二:对于商业银行选择投资公募基金,还是选择定制专户或自营直投的影响;
影响三:对于商业银行将所投资基金,划分入银行账簿还是市场账簿的影响;
影响四:对于商业银行对基金底层资产偏好的影响;
影响一:“穿透法”计量公募基金
相比于现行规定,“正式稿”专门增设《附件 12:资产管理产品风险加权资产计量规则》,对于商业银行投资资管产品所实施的计量方法做出明确说明。
根据“正式稿”规定,商业银行如果能详细掌握投资资管产品底层资产的,可以采用“穿透法”。或也可采纳“独立第三方”报送的风险权重系数并乘以 1.2。如果不能使用“穿透法”,退而求其次根据资管产品募集说明书等公开说明,采用“授权基础法”。如果募集说明书等公开说明并未限定投资资产范围的,最后采用“1250%”的计量方法(表 1)。整体来看,资管产品底层资产透明度越高、低风险权重资产投资比例越高,对商业银行的风险资本占用越少。
目前,对于公募基金特别是货币基金而言,由于投资者数量较多,出于信息披露公平性的原则,公募基金管理人一般难以向投资方商业银行实时报送底层资产。同时货币、纯债基金投资范围限定为债权类资产,现行规定中债券类资产的风险权重最高 100%,因此商业银行通常采用授权基础法计量所投资的公募债券类基金(计提 100%风险权重)。
但是,由于现行规定对这一领域认定较为模糊,我们不排除部分银行为了节省风险资本,通过私下获取基金估值表、底层资产等方法,以较为激进的穿透法计提所投资的公募基金产品的情况。
我们认为,《资本新规》落地将对上述两类银行形成不一样的影响:
对于目前使用“授权基础法”计量公募基金的银行而言,《资本新规》允许商业银行采纳基金管理人报送的风险资本计提系数(乘以 1.2)。相比于现行方法或可节省风险资本计提,有利于该类银行增加公募基金投资。
对于目前使用“穿透法”计量公募基金的银行而言,《资本新规》落地后,私下获取基金估值表等方法或不可用。即使采用基金管理人报送系数的方法也要乘以1.2,风险资本计提较现行有所提升,不利于增加该类银行的公募基金投资。
在基金产品类型方面,货基、短债、利率债基因为底层资产风险权重较低,是否穿透对买方银行风险资本的影响较大。基金管理人应通过报送系数的方式,尽量给予买方银行穿透的便利(系数乘以 1.2)——同时这对基金公司会计系统改造提出要求。
对于中长期信用债基而言,由于主力资产多是按照 100%权重计提的信用债,我们认为采用基金管理人报送系数乘以 1.2,与不穿透直接采用 100%的授权基础法,两种方式消耗风险资本差别不大。但我们提示,若不采取穿透法,此类信用债基需要通过募集说明书等渠道限制二永债投资比例,以免买方银行按照授权基础法计算时,风险权重系数提升至 150%(新规下二永债风险权重由 100%提升至 150%)。
影响二:公募、定制专户还是自营直接投资
值得注意的是,《资本新规》相比于现行规定,增加了商业银行投资资管产品时 对于产品杠杆率的考虑,提出“应对资产管理产品的风险权重进行杠杆调整”。
现行规定中,未规定商业银行投资公募或专户产品时需进行“杠杆调整”,因此前者相比于自营直接投资具有“加杠杆优势”。新规则要求穿透法、授权基础法计量时风险权重乘以杠杆倍数,导致“加杠杆优势”消失。
在新规的指导下,我们认为未来商业银行通过定制专户投资、与自营直接投资,风险权重计提方法没有区别。未来商业银行投资定制专户产品,更多将看重专户管理人的主动投研能力。
同时我们关注,资本新规之下公募基金免税优势是否还存在?因为新规落地后,银行投资公募基金尽管免税,但由于无法掌握底层资产(大部分公募基金向银行方报送底层资产,不符合信息披露公平性规定),即使采用基金管理人报送系数也要乘以 1.2。相比之下,银行投资定制专户或银行自营直接投资虽然不免税,但直接穿透底层资产,无需遭受 1.2 倍系数惩罚。
我们对比公募(免 25%所得税,1.2 倍权重)与专户(不免税,1 倍权重),发现公募免税优势依然明显。假设某公募纯债产品具有 3%收益率、110%杠杆率、40%平均风险权重,买方银行 10%资本充足率、8%核心资本融资成本,相比于同类专户产品,投资公募免税产品仍有 68BP 超额回报优势。
影响三:银行账簿与市场账簿的划分偏好
若信贷投放速率较快,其派生存款推动银行间超储转化为法储,也会扰动资金面。
现行规定中,不使用内部模型法的商业银行统一使用“简化标准法”。《资本新规》要求风险加权资产超过 150 亿元的大型银行使用“新标准法”。相较于旧版“简化标准法”,“新标准法”由于主要增加了“信用利差风险因子”,导致交易账簿风险计提大幅上升 100%-200%(德勤估算)。这将推动大型银行投资基金,未来主要计入银行账簿。
小型银行继续沿用“简化标准法”,但增加了一个 130%的监管系数,导致新规下固收类资产市场风险计提上升 30%。新规下中小银行投资短债基金,市场风险计提法仍占优(参考下文计算)。为规避市场风险加权资产超过 150 亿元时,银行算法被动升级为“新标准法”,中型银行将会在季末时控制市场账簿基金投资规模。
为了帮助投资者理解市场风险旧版“简化标准法”、新版“简化标准法”以及“新标准法”是如何计算的,我们在此以 1YAAA 同业存单举例做简要说明。需要说明的是,实际市场风险计算时,还需考虑资产组合的相关性、以及多空头轧差影响。为简化说明过程,此处不考虑上述因素。
旧版简化标准法 计提风险资产权重=[1*0.7%(一般市场风险)+1%(特定市场风险)]*12.5 =21.25%;
新版简化标准法 计提风险资产权重=[1*0.7%(一般市场风险)+1%(特定市场风险)]*1.3(资本新规增设系数)*12.5=27.63%;
新标准法 计提风险资产权重=[ 1(利率敏感度)*1.6%(一般利率风险系数) +1(利率敏感度)*5%(金融机构信用利差风险系数)+ 0.5%(违约风险)]*12.5=88.75%;
可以看到,新标准法下 1Y 同业存单风险资产权重有明显上升。这一变化将推动过去以市场风险计量资管产品的大型银行,转变为以信用风险计量并计入银行账簿。
但对于风险资产不超过 150 亿元,仍按照“简化标准法”计量的银行而言,市场账簿中 1YAAA 同业存单风险权重(27.6%)小于《资本新规》下银行账簿中风险权重(40%),以市场风险计量资管产品仍能节省一定成本。
影响四:对于基金底层资产偏好
《资本新规》之下,商业银行对于所投资管产品底层资产的偏好,与银行自营直接投资是一致的。例如由于风险权重上升,银行对于同业资产(同业存单、商业银行普通债、商业银行次级债)的偏好将可能下降,并可能指导所投基金降低上述资产头寸。
而享受《资本新规》利好的券种,包括被认定为“投资级公司”所发行的债券,以及地方一般债等。
具体券种风险权重的变化,请参考 2 月 21 日报告《资本新规如何影响债市?》,11 月 3 日报告《资本新规正式稿,债市关注 3 点变化》,此处不再赘述。
基金公司如何适应新规变化
面对《资本新规》做出的监管改变,我们认为基金公司需要做出 4 点适应性变化:
(1) 加强与买方银行的沟通,了解其计量方法以及未来可能的应对操作。现行规定下,对于以“授权基础法”认定产品的银行而言,新规落地后产品投资意愿可能增加。但对于以“穿透法”认定产品的银行而言,新规落地后赎回行为可能增加,基金公司需要提前做好应对措施。
同时特别需要注意,现行规定下将资管产品计入市场账簿的大型银行,《资本新规》落地后市场账簿风险计提大幅上升,可能引发产品赎回行为,需要基金管理人密切关注。
同时对于以同业存单为主力资产的货基、短债基金而言,由于风险权重整体上升,季末银行时点考核时,需要防范银行赎回压力加大的风险。
(2) 对于有实力的基金管理人来说,尽快完成基金会计系统改造,可以独立报送风险权重系数,有利于买方银行节省风险资本,增加投资意愿。
(3) 对于尚不能改造会计系统的公募基金管理人而言,可以通过基金说明书等方法限制二永债等高风险权重资产投资比例,有利于在“授权基础法”框架下节省买方银行风险资本,增加银行投资意愿。
(4)我们发现,《资本新规》下可能有两类公募产品既拥有免税优势、又方便银行穿透底层资产(不面临 1.2 倍系数惩罚):
①债券指数型基金。买方银行可视作直接持有指数底仓,进行穿透计量。
②发起式基金。投资方数量有限、门槛低,报送底仓或不违反信息披露公平性原则,是否能穿透还有待监管明确。
《资本新规》落地后,上述两类产品或受到银行资金的青睐,基金公司或可重点布局。
风险提示:政策落地不及预期,估算结果仅供参考,以实际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