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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动态】凯伦股份新增1件行政处罚,被罚款170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苏证监罚字〔2023〕14 号
  • 被处罚当事人: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一、凯伦股份的关联人情况2021 年 3 月至 2023 年 2 月,凯伦控股为凯伦股份的控股股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第四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 监会令第 40 号)第七十一条第三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以下简称 2021 年《信披办法》)第六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凯伦控股为 凯伦股份案涉期间的关联人。 二、凯伦股份涉嫌未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三、凯伦股份涉嫌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董事长钱林弟作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主要负责人, 组织策划凯伦控股占用凯伦股份资金,且未及时组织凯伦股份进行信息披露,为 公司该项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董事长钱林弟全面负责公司经营管理,组织策划了凯伦控股占用 凯伦股份资金事项;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季歆宇负责联系供应商、中间方, 履行付款审批程序并安排财务人员执行资金划转;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张勇知悉 并参与付款审批;上述三人均为凯伦股份该项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控股股东凯伦控股组织实施了对凯伦股份的资金占用,导致公司出现信息披 露违法行为,涉嫌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所述控股股东 组织、指使的违法情形。凯伦控股执行董事钱林弟全面负责凯伦控股日常经营事 务,其组织决策凯伦控股占用凯伦股份资金,是凯伦控股上述违法行为直接负责 的主管人员。 
  • 行政处罚决定:一、对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一百七十万元罚款; 二、对凯伦控股投资有限公司处以一百七十万元罚款; 三、对钱林弟给予警告,并处以一百八十万元罚款,其中以江苏凯伦建材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身份处以一百万元罚款,以凯伦控股投资有限公司负责人身份 处以八十万元罚款; 四、对季歆宇、张勇给予警告,并各处以六十万元罚款。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3年12月25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企业动态】凯伦股份新增1件行政处罚,被罚款17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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