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雷:盘后4股被宣布减持
- 经济金融
- 2024-04-16
- 78944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股东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获得的股份。
3、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5、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赵一波先生本次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 2,636,4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0%(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及相关规定确定。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期间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派息、股票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20:25 本立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的股份。
3、减持方式:大宗交易。
4、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拟减持股份数量765,000股(占剔除本
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0.74%),如遇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但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变。
5、减持期间: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如因派发现金红
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二)承诺履行情况
陈倩女士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承诺如下:
“1、本人/本企业自本立科技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
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企业在本立科技
上市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立科技股份,也不由本立科技回购本人/本企业在本立科技上市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立科技股份。
2、若本人/本企业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
本立科技所有;若因本人/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给本立科技造成损
失的,本人/本企业将向本立科技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蒋华江先生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作出的承诺如下:
“1、本人/本企业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
2、本人/本企业在持有本立科技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减持
本立科技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立科技股票的发行价。在实施减持时,如本人/本企业仍为本立科技持股5%以上的股东,本人/本企业将至少提前三个交易日告知本立科技,并积极配合本立科技的信息披露工作。若本立科技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3、本人/本企业减持本立科技股票的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4、如本人/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的,违规操作收益将归本立科技
所有。如本人/本企业未将违规操作收益上交本立科技,则本立科技
有权扣留应付本人/本企业现金分红中与本人/本企业应上交本立科技的违规操作收益金额相等的部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倩女士、蒋华江先生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
的情况,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19:05 虹软科技: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南京瑞联新兴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瑞联新产业)持有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49,070,3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09%。上述股份来源均为公司 IPO前取得的股份,且已于2020年7月22日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瑞联新产业因资金安排需要,拟自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4,06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
若公司在前述减持期间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则上述减持计划将作相应调整。
【16:45 宏盛股份:宏盛股份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常州市中科江南股权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常州中科”)持有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3,499,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4994%。上述股份全部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取得的股份;其中3,499,400股于2017年8月31日解除限售。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的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取得的股份;
2、减持原因:资金需求;
3、减持数量、减持比例:拟减持不超过3,499,4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4994%;
4、减持期间: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减持计划披露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减持计划披露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
5、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
集中竞价交易:在任意连续 3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大宗交易:在任意连续 3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根据《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中科江南已1
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政策备案申请,可适用上述减持规定。截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中科江南对公司的投资期限在48个月以上但不满60个月。
6、减持价格区间:按市场价格。
公司收到股东常州中科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