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20神木01 (175526): 神木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中期报告(2023年)(以此为准)
- 财经新闻
- 2023-10-18
- 91695
原标题:20神木01 : 神木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中期报告(2023年)(以此为准)
神木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中期报告
(2023年)
二〇二三年十月
重要提示
发行人承诺将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对中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公司监事会(如有)已对中期报告提出书面审核意见,监事已对中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中期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中期报告中的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重大风险提示
截至2023年6月末,公司面临的风险因素与募集说明书中“风险与对策”章节及2022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风险没有重大变化。
目录
重要提示 ........................................................................................................................................... 2
重大风险提示 ................................................................................................................................... 3
释义................................................................................................................................................... 5
第一节 发行人情况 ............................................................................................................... 6
一、 公司基本信息 ................................................................................................................... 6
二、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 6
三、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变更情况 ........................................................................... 7
四、 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情况 ....................................................... 7
五、 公司业务和经营情况 ....................................................................................................... 8
六、 公司治理情况 ................................................................................................................. 12
第二节 债券事项 ................................................................................................................. 14
一、 公司债券情况(以未来行权(含到期及回售)时间顺序排列) ............................. 14 二、 公司债券选择权条款在报告期内的触发和执行情况 ................................................. 15
三、 公司债券投资者保护条款在报告期内的触发和执行情况 ......................................... 16 四、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 17
五、 发行人或者公司信用类债券报告期内资信评级调整情况 ......................................... 18 六、 公司债券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情况 ......................................... 18 第三节 报告期内重要事项 ................................................................................................. 19
一、 财务报告审计情况 ......................................................................................................... 19
二、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 19
三、 合并报表范围调整 ......................................................................................................... 19
四、 资产情况......................................................................................................................... 19
五、 非经营性往来占款和资金拆借 ..................................................................................... 20
六、 负债情况......................................................................................................................... 21
七、 利润及其他损益来源情况 ............................................................................................. 23
八、 报告期末合并报表范围亏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 ......................................... 23 九、 对外担保情况 ................................................................................................................. 24
十、 重大诉讼情况 ................................................................................................................. 24
十一、 报告期内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变更情况 ................................................................. 24
十二、 向普通投资者披露的信息 ............................................................................................. 24
第四节 特定品种债券应当披露的其他事项 ..................................................................... 24
一、 发行人为可交换债券发行人 ......................................................................................... 24
二、 发行人为非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人 ......................................... 24 三、 发行人为绿色债券发行人 ............................................................................................. 24
四、 发行人为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人 ................................................................................. 24
五、 发行人为扶贫债券发行人 ............................................................................................. 24
六、 发行人为乡村振兴债券发行人 ..................................................................................... 25
七、 发行人为一带一路债券发行人 ..................................................................................... 25
八、 科技创新债或者双创债 ................................................................................................. 25
九、 低碳转型(挂钩)公司债券 ......................................................................................... 25
十、 纾困公司债券 ................................................................................................................. 25
第五节 发行人认为应当披露的其他事项 ......................................................................... 25
第六节 备查文件目录 ......................................................................................................... 26
财务报表 ......................................................................................................................................... 28
附件一: 发行人财务报表..................................................................................................... 28
释义
公司 | 指 | 神木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
市政府、实际控制人 | 指 | 神木市人民政府 |
20神木01 | 指 | 神木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面 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
报告期 | 指 |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1日 |
报告期末 | 指 | 2023年6月30日 |
陕煤集团 | 指 | 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张家峁 | 指 | 陕煤集团神木张家峁矿业有限公司 |
柠条塔 | 指 | 陕煤集团神木柠条塔矿业有限公司 |
红柳林 | 指 | 陕煤集团神木红柳林矿业有限公司 |
城投公司 | 指 | 神木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能源集团 | 指 | 陕西神木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金控集团 | 指 | 神木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水务集团 | 指 | 神木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担保公司 | 指 | 神木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运销公司 | 指 | 神木能源集团煤炭运销有限公司 |
石窑店矿业公司 | 指 | 神木能源集团石窑店矿业有限公司 |
农投公司 | 指 | 神木市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本报告、半年度报告 | 指 | 神木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中期报告(2023年) |
第一节 发行人情况
一、 公司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 | 神木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
中文简称 | 神木国资 |
外文名称(如有) | Shenmu State Owned Capital Investment and Operation Group Co., Ltd |
外文缩写(如有) | - |
法定代表人 | 子荣超 |
注册资本(万元) | 400,000.00 |
实缴资本(万元) | 400,000.00 |
注册地址 | 陕西省榆林市 滨河新区金控大厦十四层1405室 |
办公地址 | 陕西省榆林市 滨河新区金控大厦十四层1405室 |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719300 |
公司网址(如有) | - |
电子信箱 | 863991436@qq.com |
二、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姓名 | 马奎 |
在公司所任职务类型 | □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 |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具体职务 | 财务总监 |
联系地址 | 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滨河新区金控大厦十四层 |
电话 | 0912-8338213 |
传真 | 0912-8338210 |
电子信箱 | 863991436@qq.com |
三、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变更情况 (一) 报告期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信息 报告期末控股股东名称:神木市人民政府 报告期末实际控制人名称:神木市人民政府 报告期末控股股东资信情况:信誉良好 报告期末实际控制人资信情况:信誉良好 1 报告期末控股股东对发行人的持股比例及股权受限情况:100.00%;0.00% 报告期末实际控制人对发行人的持股比例及股权受限情况:100.00%、0.00% 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有实际控制人的披露至 实际控制人,无实际控制人的,相关控股股东穿透披露至最终自然人、法人或结构化主体)
控股股东为机关法人、国务院组成部门或相关机构直接监管的企业以外的主体 □适用 √不适用
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二)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的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情况
(一) 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发生变更
√发生变更 □未发生变更
变更人员类 | 变更人员名 | 变更人员职 | 变更类型 | 辞任生效时 间(新任职 | 工商登记完 |
型 | 称 | 务 | 生效时间) | 成时间 | |
董事 | 高瑞亭 | 董事 | 离任 | 2023年 8月 10日 | 暂未完成工 商登记 |
董事 | 白永清 | 董事 | 离任 | 2023年 8月 10日 | 暂未完成工 商登记 |
(二) 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人数
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离任(含变更)人数:2人,离任人数占报告期初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总人数9%。
(三) 定期报告批准报出日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名单
定期报告批准报出日发行人的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如下: 发行人的法定代表人:子荣超
发行人的董事长或执行董事:暂时空缺
发行人的其他董事:杨剑、王彦荣、子荣超、杨小平、乔承飞、张建、李丽拴 发行人的监事:赵和平、李治佳、贾伟国、王建斌、刘鹏
发行人的总经理:子荣超
发行人的财务负责人:马奎
发行人的其他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贺玉军、董强、孟志亮、高耀、杨洁、袁丹
五、 公司业务和经营情况
(一) 公司业务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范围、主要产品(或服务)及其经营模式、主营业务开展情况 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有煤炭开采及贸易业务、供水业务、代建业务。
(1)煤炭开采及贸易业务:
公司煤炭业务运营主要由子公司神木能源集团下属神木能源集团石窑店矿业有限公司等开展煤炭生产和销售。公司煤炭业务产品主要为沫煤、块煤及籽煤。公司拥有较为丰富的煤炭储量,煤矿赋存条件较好,开采难度及生产成本较低。2020年前,公司煤炭开采业务采取自产自销方式,自 2020年以来,石窑店生产煤炭直接出售给公司贸易板块的运销公司,并由其统一销售,内部售价会参考市场价格商定,因此 2020年度及之后煤炭开采业务收入即为内部销售收入。煤炭销售定价方面,公司煤炭价格确定方式是由神木能源集团根据国家煤炭产运需衔接精神,综合考虑市场供求关系、煤炭生产成本、政策性增支、运距运费等因素,按照以质论价、同质同价、优质优价的原则,参照相关主要产煤企业煤炭价格,在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提出煤炭产品指导价格,报公司批准后执行。
公司产品主要通过公路运输供应府谷鑫耀财煤焦有限公司、榆林能源煤炭运销有限公司、神木市顺德煤化工有限公司、神木市同得利煤化工有限公司等周边用户,其中沫煤全部销售在河北、山东、安徽等地区,块煤销售在省内焦化厂、电厂及省外玻璃厂、陶瓷厂等。此外,公司还通过参股陕西红柠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榆林煤炭运销集团有限公司获得部分铁路运力,主要为红柠铁路专用线(总长 42.56公里,东西两端分别与神大线红柳林站、包西线神木西站接轨,设计年运输能力 4,500万吨),主要运输参股的红柳林、张家峁、柠条塔煤矿煤炭产品和物资。
有限公司(简称“运销公司”)负责。运销公司负责公司全部煤炭贸易业务,运销公司自行组织煤源,寻找下游客户,并分别签署年度购销合同,经营模式主要为以销定购,在下游客户发出订单需求后通知上游供应商进行供货,自行承担采购成本,煤炭上下游交易价格随行就市,如出现采购与销售价格倒挂,公司需承担市场风险。
(2)水务业务:
公司水务板块业务运营主体为子公司神木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主要为神木市城区、榆神工业园区、神木市锦界工业园区、大保当工业园区、上榆树峁工业园区、石窑店工业园区、等区域供应工业和生活用水。公司水务业务主要的供水水库为瑶镇水库和采兔沟水库,公司子公司神木水务集团下属神木市水务集团采兔沟水库供水有限公司负责采兔沟水库日常管理、库区移民和水源地保护工作,向锦界南区、清水工业园区供水。公司子公司神木水务集团下属神木市水务集团瑶镇水库供水有限公司负责瑶镇水库日常管理、库区移民和水源地保护工作,向神木市自来水公司、神海水务公司、锦界国华电厂供水,并负责坝下输水管口费用的收取工作。近年来,公司实行市场化运作,目标化管理,绩效化考核,成本费用得到有效控制,水务业务发展良好。同时,用水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用水量稳步上升,公司与园区用水企业建立起良好的合作关系,水费回收率基本达到 100%。
(3)基础设施建设业务:
公司的基础设施建设板块业务主要由子公司神木城投公司负责经营,主要业务为开发建设神木县保障性住房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17年后,公司新确立了代建管理的业务模式,在该业务模式下,神木城投公司与神木市发改局等项目建设委托单位及项目的具体使用单位订立三方协议,作为项目建设的管理者管理项目施工进度等情况。该业务模式中,神木城投公司的主要收入为代建管理费,总金额根据项目的总投资规模采取累进制的方式按照一定比例收取,并根据项目的具体进度确认收入。
2.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包括所处行业基本情况、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等,以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面临的主要竞争状况,可结合行业特点,针对性披露能够反映公司核心竞争力的行业经营性信息
(1)煤炭行业
2021年 6月 3日,煤炭工业协会发布《煤炭工业“十四五”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指出“十四五”时期,我国经济结构将进一步调整优化,能源技术革命加速演进,非化石能源替代步伐加快,生态环境约束不断强化,碳达峰和碳中和战略实施,对煤炭行业发展有机遇、也有挑战。煤炭行业必须转变观念,树立新发展理念,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的新特征新要求,加快向生产智能化、管理信息化、产业分工专业化、煤炭利用洁净化转变,加快建设以绿色低碳为特征的现代化经济体系,促进煤炭工业高质量发展,为国民经济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可靠的能源保障。
《意见》指出到“十四五”末,国内煤炭产量控制在 41亿吨左右,全国煤炭消费量控制在 42亿吨左右,年均消费增长 1%左右。全国煤矿数量控制在 4000处以内,大型煤矿产量占 85%以上,大型煤炭基地产量占 97%以上;建成煤矿智能化采掘工作面 1000处以上;建成千万吨级矿井(露天)数量 65处、产能超过 10亿吨/年。培育 3~5家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煤炭企业。煤矿采煤机械化程度 90%左右,掘进机械化程度 75%左右;原煤入选(洗)率 80%左右;煤矸石、矿井水利用与达标排放率 100%。煤炭行业人才占比提高 10%以上,本专科学历占比达到 45%,工程技术人员比重显著提升。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实现根本好转,煤矿百万吨死亡率持续稳定下降;煤矿职业病防治水平显著提高。
在煤炭生产开发布局上,将全国划分为东部(含东北)、中部、西部三个地区,全国煤炭开发总体布局是控制东部、稳定中部、发展西部。东部开采历史长,浅部资源逐步枯竭,未开发资源埋深大多超过 1,000米。新井建设应控制在 1,000米以浅,仅考虑接续矿井建设,控制开发强度。中部煤炭开发强度偏大,生态环境问题突出。山西通过资源整合和兼并重组,产量仍有增长空间,应重点做好整合矿井技术改造,适度控制新井建设;河南、安徽稳定现有生产规模,重点建设接续矿井。西部资源丰富,开发潜力大,重点煤运通道正在建设或规划建设,煤炭调运能力将有较大提升,重点推进大型煤炭基地内的资源整合,有序建设一批现代化矿井,扩大生产规模,增加调出量。
随着政府对产能控制、打击超产及非法矿的推进,以及煤炭扭亏脱困相关政策落地,改革红利将逐步释放,未来年度产能过剩问题将逐渐解决,产业结构将得以改善,煤炭行业资源将向优势企业积聚,行业效益快速下滑的局面有望得到缓解,公司在行业内竞争力将进一步加强。
(2)水务行业
未来中国供水和污水处理市场需求巨大。供水方面,随着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和城镇化水平的提高,城镇用水,尤其是居民生活用水将呈现出稳步增长的趋势。污水处理方面,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的规划,全国同期需要建设污水厂 677座,将有 3,000亿元左右资金投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领域。目前,中国共有城市 661个,基本上每个城市都拥有自己的自来水公司,共有水厂 2,000多个,资产总额达 5,000亿元左右,各自来水公司的供水能力普遍比较小,所占份额也以当地需水量为限。中国现有供水企业区域经营分散的特性,将为各类水务投资公司的购并发展带来巨大的潜在市场机遇。此外,水价形成机制的合理化改革,水务项目运营的改善、管理水平的提升和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通过应用新技术、新工艺与设备运营的优化降低运营成本,都将给专业化的投资运营商带来较大的投资收益和管理收益,水务行业将有巨大的发展空间。
(3)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根据《2022年神木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2022年,实施项目攻坚年行动,安排财政投资项目 408个、年度计划完成投资 158亿元,企业投资项目 109个、年度计划完成投资312亿元。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严格落实“五个一”包抓责任,建立“双周调度、按月通报、不定期现场办公”工作机制,实行土地、水电、能耗等要素统筹调配,推动全市域配套、全周期服务,实现重点项目季度梯次开工。树立经营项目思维,建立项目储备三年滚动计划,安排 1亿元年度重点项目前期费用,6月底前未开工项目调整出清,7月底前启动 2023年项目前期工作。加大争资引项力度,完善争资争项与转移支付、补助资金分配挂钩机制,完成争资争项任务 24亿元。强化统计管理,做到应统尽统。
行业地位:
公司煤炭资源储备优势明显,截至 2023年 6月末,公司拥有煤炭地质储量 7.6亿吨,参股矿井资源储量 72.48亿吨,可采储量 4.7亿吨。公司煤炭资源品质优良,子公司及联营企业煤炭资源位于陕北优质煤产区,煤层埋深一般 300~600米,资源量丰富,煤层稳定性好,开采技术条件简单,煤质呈现一高三低(高发热量、低硫、低磷、低灰)的特点,产出富油、高化学活性的高挥发长焰煤、不粘煤,是优质的环保动力、冶金及化工用煤。
神木市主要的供水水库为瑶镇水库和采兔沟水库,均为发行人供水业务下属水库。截至2023年 6月末,瑶镇水库总库容 1060万立方米,水库年供水量 4259万立方米,设计日供水能力 17.14万立方米,采兔沟水库总库容 7281万立方米,年供水量 1606万立方米,设计日供水能力 17.86万立方米。公司是神木市最重要的国有资产运营平台,下属子公司神木城投承担了大量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随着神木市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推进,公司基础设施建设业务有望得到进一步增长。
3.报告期内公司业务、经营情况及公司所在行业情况是否发生重大变化,以及变化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偿债能力产生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及外部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经营情况和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 新增业务板块
报告期内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新增收入或者利润占发行人合并报表相应数据 10%以上业务板块
□是 √否
(三) 主营业务情况
1. 分板块、分产品情况
(1)业务板块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业务板块 | 本期 | 上年同期 | ||||||
营业收 入 | 营业成 本 | 毛利率 (%) | 收入占 比(%) | 营业收 入 | 营业成 本 | 毛利率 (%) | 收入占 比(%) | |
煤炭销售 | 20.51 | 10.36 | 49.49 | 85.46 | 18.61 | 7.61 | 59.11 | 86.52 |
供水 | 1.59 | 0.28 | 82.39 | 6.63 | 0.67 | 0.24 | 64.18 | 3.11 |
代建 | 0.03 | 0.00 | 100.00 | 0.13 | 0.02 | 0.00 | 100.00 | 0.09 |
租赁 | 0.67 | 0.42 | 37.31 | 2.79 | 0.52 | 0.45 | 13.46 | 2.42 |
产品销售 | 0.60 | 0.57 | 5.00 | 2.50 | 0.77 | 0.78 | -1.30 | 3.58 |
其他 | 0.60 | 0.04 | 93.33 | 2.50 | 0.92 | 0.04 | 95.65 | 4.28 |
合计 | 24.00 | 11.67 | 51.38 | 100.00 | 21.51 | 9.13 | 57.55 | 100.00 |
(2)各产品(或服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发行人营业收入及成本情况按照行业划分统计。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各业务板块、各产品(或服务)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等指标同比变动在 30%以上的,发行人应当结合所属行业整体情况、经营模式、业务开展实际情况等,进一步说明相关变动背后的经营原因及其合理性。
2023年1-6月,发行人供水业务收入较去年同期增加0.92亿元,增幅为57.86%,主要原因系发行人本期单位水价相比上年同期增长,用水量同比增加导致增加; 2023年1-6月,发行人代建业务收入较去年同期增加0.01亿元,增幅为33.33%,主要原因系代建神木市医院总投资大相应的代建费高,加之建设进度较快,故实现的代建收入相应的较去年同期有所提高;
2023年1-6月,发行人租赁业务毛利率较去年同期增加23.85%,增幅为63.92%,主要原因系市区集中供热分为一期、二期、三期,二期、三期租金于2022年6月后开始收取,前半年尚在建设期无租金,2023年1-6月,一期、二期、三期都确认收入,故收入增加,相应的折旧、利息费用等成本费用较去年和租金测算时有所节约,故租赁业务毛利率较去年同期有所增加;
2023年1-6月,发行人产品销售成本较去年同期减少0.21亿元,降幅为36.84%,主要原因系采购成本降低,毛利率较去年同期增加6.30亿元,增幅为125.97%,主要原因系本期主要系农产品收入增加所致,成本较去年有所下降,利润空间进一步扩大; 2023年1-6月,发行人其他业务收入较去年同期减少0.32亿元,降幅为53.33%,主要原因系本部的资金占用本金减少,资金使用费收入减少所致。
(四) 公司关于业务发展目标的讨论与分析
1.结合公司面临的特定环境、所处行业及所从事业务的特征,说明报告期末的业务发展目标
2023年度,集团要坚持党的领导、高效协同、高质量发展原则,提高站位,统领全局,加强统筹谋划,推进股权投资、融资、创业投资、融资担保、基金投资、融资租赁各项业务协同发展,争创全国标杆投融资平台。
2.公司未来可能面对的风险,对公司的影响以及已经采取或拟采取的措施 (1)宏观经济周期波动风险
煤炭业务收入占发行人营业收入的比例较高,同时,发行人投资收益受煤炭行业的影响也较大。煤炭行业是国民经济重要的基础性行业,与宏观经济密切相关,受电力、冶金、建材、化工等相关行业影响较大,宏观经济的周期性波动对煤炭消费行业产生重大的影响,并影响到煤炭行业和煤炭企业的运行。如果未来经济增长放慢或出现衰退,将对发行人业务、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产生负面影响。
(2)多行业经营风险
发行人的经营领域包括煤炭业务、贸易业务、水务业务、担保业务等行业板块,涉及多个细分行业。多元化的产业发展将进一步提高发行人盈利水平,分散单一业务的市场集中风险,但也增加了发行人跨行业经营的风险。同时,发行人经营范围较为分散致使下属企业较多,现有业务的整合发展和新领域的拓展将对其管理水平的提升和内部控制提出更高要求。
(3)项目投资风险
发行人未来拟投资煤矿项目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从开展可行性研究到建成往往需要较长时间。由于政府审批时间存在不确定性,以及项目所处行业及相关行业可能发生变化,项目建成时间及建成后实际收益率可能会与预期存在一定差异。
对策:
发行人是神木市最重要的国有资产运营平台,下属子公司神木城投承担了大量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在当地具有重要的地位。发行人将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加强风险监测及把控,及时防范处理风险。
六、 公司治理情况
(一) 发行人报告期内是否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关联方之间不能保证独立性的情况:
□是 √否
(二) 发行人报告期内是否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关联方之间在资产、人员、机构、财务、业务经营等方面的相互独立情况:
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在业务、人员、资产、财务、机构方面拥有充分的独立性。
公司在业务方面独立于控股股东,具备独立自主的经营能力。在国家宏观调控和行业监管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自主做出战略规划、对外投资等经营决策,在业务经营过程中,均无须通过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对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企业的依赖性。
所有与公司生产经营有关的资产均归公司所有,独立于控股股东。公司对其资产有完全的控制和支配权,不存在其资产、资金被控股股东占有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公司在人事、劳动和薪酬管理等方面独立于控股股东。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未在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兼职和领薪。公司的财务人员未在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公司按照国家的劳动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订了相关的劳动、人事、薪酬制度。公司的员工身份、资格、合同关系、制订的劳动人事人员的任命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
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独立的财务人员,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公司的生产、销售、采购、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行政、综合等经营管理部门均独立于实际控制人。公司拥有自己独立的日常办公场所,与实际控制人在不同场所办公。公司机构与实际控制人机构均各自独立,不存在与实际控制人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况。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对出资人负责。公司的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报出资人任命。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独立开设银行账户,并依法独立纳税。
(三) 发行人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决策程序、定价机制及信息披露安排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公司关联交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关联交易的价格依据的是行业之间的公允价格,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交易计价结算,合同内容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1、关联交易基本原则
关联交易的价格或者取费原则应根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的确定,任何一方不得利用自己的优势或垄断地位强迫对方接受不合理的条件。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必要时应当聘请专业评估师、独立财务顾问。
2、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在进行关联交易时,公司通过与关联方签订关联交易合同,明确相关关联交易的标的、定价原则、交易额以及双方应遵循的权利和义务,以规范双方之间的交易。本公司或子公司拟与关联方进行关联交易的,须按照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后进行。提交会议决策的关联交易议案应当就该关联交易的具体内容、定价政策、交易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做出详细说明。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如下:
(1)公司与其关联人达成的关联交易总额高于3,000万元(不含3,000万元)或公司最近一次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以上的,必须向董事会报告,由公司董事会作出决议后提交公司出资人审议,该关联交易在获得公司出资人批准后实施。
(2)公司与其关联人达成的关联交易总额在300万元(不含300万元)至3,000万元(含3,000万元)之间或在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0.5%以上5%以下时,必须向董事会报告,并由公司董事会做出决议,报公司出资人备案;
(3)公司与关联人达成的关联交易总额在300万元以下(含300万元),必须向总经理报告,由公司总经理批准决定。
审查有关关联交易的合理性时,应当考虑以下因素:
(1)如该项关联交易属于向关联方采购或销售商品的,则必须调查该交易对公司是否有利。当公司向关联方购买或销售产品可降低公司生产、采购或销售成本的,相关决策权限审批层应确认该项关联交易存在具有合理性;
(2)如该项关联交易属于提供或接受劳务、代理、租赁、抵押和担保、管理、研究和开发、许可等项目,则公司必须取得或要求关联方提供确定交易价格的合法、有效的依据,作为签订该项关联交易的价格依据。
(四) 发行人报告期内是否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自律规则、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规定的情况
□是 √否
(五) 发行人报告期内是否存在违反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或承诺的情况 □是 √否
第二节 债券事项
一、 公司债券情况(以未来行权(含到期及回售)时间顺序排列)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1、债券名称 | 神木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 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
2、债券简称 | 20神木01 |
3、债券代码 | 175526.SH |
4、发行日 | 2020年12月4日 |
5、起息日 | 2020年12月8日 |
6、2023年8月31日后的最 近回售日 | 2023年12月8日 |
7、到期日 | 2025年12月8日 |
8、债券余额 | 14.00 |
9、截止报告期末的利率(%) | 4.50 |
10、还本付息方式 | 每年付息 1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 的兑付一起支付 |
11、交易场所 | 上交所 |
12、主承销商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
13、受托管理人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4、投资者适当性安排 | 专业投资者 |
15、适用的交易机制 | 竞价、报价、询价和协议交易 |
16、是否存在终止上市或者 挂牌转让的风险及其应对措 施 | 否 |
1、债券名称 | 神木市国有资产运营公司2019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
2、债券简称 | 19神木国资MTN001 |
3、债券代码 | 101900249.IB |
4、发行日 | 2019年2月28日 |
5、起息日 | 2019年3月4日 |
6、2023年8月31日后的最 近回售日 | - |
7、到期日 | 2024年3月4日 |
8、债券余额 | 7.00 |
9、截止报告期末的利率(%) | 3.50 |
10、还本付息方式 | 每年付息 1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 的兑付一起支付 |
11、交易场所 | 银行间 |
12、主承销商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3、受托管理人 | - |
14、投资者适当性安排 | 专业机构投资者 |
15、适用的交易机制 | 询价交易 |
16、是否存在终止上市或者 挂牌转让的风险及其应对措 施 | 否 |
1、债券名称 | 神木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一 期中期票据 |
2、债券简称 | 22神木国资MTN001 |
3、债券代码 | 102280806.IB |
4、发行日 | 2022年4月14日 |
5、起息日 | 2022年4月18日 |
6、2023年8月31日后的最 近回售日 | 2025年4月18日 |
7、到期日 | 2027年4月18日 |
8、债券余额 | 15.00 |
9、截止报告期末的利率(%) | 3.40 |
10、还本付息方式 | 每年付息 1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 的兑付一起支付 |
11、交易场所 | 银行间 |
12、主承销商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3、受托管理人 | - |
14、投资者适当性安排 | 专业机构投资者 |
15、适用的交易机制 | 询价交易 |
16、是否存在终止上市或者 挂牌转让的风险及其应对措 施 | 否 |
二、 公司债券选择权条款在报告期内的触发和执行情况
□本公司所有公司债券均不含选择权条款 √本公司的公司债券有选择权条款
债券代码 | 102280806.IB |
债券简称 | 22神木国资MTN001 |
债券约定的选择权条款名称 | √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回售选择权 □发行人赎回选择权 □可交换债券选择权 □其他选择权 |
选择权条款是否触发或执行 | 是 |
条款的具体约定内容、触发执 行的具体情况、对投资者权益 的影响等(触发或执行的) | 不适用 |
债券代码 | 175526.SH |
债券简称 | 20神木01 |
债券约定的选择权条款名称 | |
选择权条款是否触发或执行 | 否 |
条款的具体约定内容、触发执 行的具体情况、对投资者权益 的影响等(触发或执行的) | 不适用 |
债券代码 | 101900249.IB |
债券简称 | 19神木国资MTN001 |
债券约定的选择权条款名称 | √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回售选择权 □发行人赎回选择权 □可交换债券选择权 √其他选择权 |
选择权条款是否触发或执行 | 是 |
条款的具体约定内容、触发执 行的具体情况、对投资者权益 的影响等(触发或执行的) | 不适用 |
三、 公司债券投资者保护条款在报告期内的触发和执行情况
□本公司所有公司债券均不含投资者保护条款 √本公司的公司债券有投资者保护条款
债券代码 | 101900249.IB |
债券简称 | 19神木国资 MTN001 |
债券约定的投资者保护条款名 称 | 交叉保护:【触发情形】发行人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未能清偿到期应付(或宽限期到期后应付(如有))的其他债 务融资工具,公司债,企业债或境外债券的本金或利息;或 未能清偿到期应付的任何银行贷款,且单独或累计的总 金额达到或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事先约束:【触发情 形】发行人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拟做出如下 行为的,应事先召开持有人会议并经持有人会议表决同 意:(出售/转移重大资产)发行人拟出售或转移重大资产 或重要子公司或通过委托管理协议等其他形式不再将重 大资产,重要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该类资产单独或累计 金额超过发行人最近一年或季度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的 净资产 10%及以上,该类子公司单独或累计营业收入或净 利润贡献超过发行人最近一年经审计财务报表营业收入 或净利润的 30%及以上).主承销商有义务提示并协助发 行人召开持有人会议,出席持有人会议的债务融资工具 持有人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额应达到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 表决权的 2/3以上,会议方可生效;同意发行人拟做出的上 |
述行为的持有人会议决议应当由出席会议的本期债务融 资工具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 3/4以上通过后生效;如果出 席持有人会议的未达到上述比例要求,应召开第二次会 议,对于第二次会议仍未未达出席比例要求,视为同意发 行人拟做出的上述行为 | |
债券约定的投资者权益保护条 款的监测和披露情况 | 在募集说明书中已按照约定披露,报告期内发行人对触 发情况进行监测 |
投资者保护条款是否触发或执 行 | 否 |
投资者保护条款的触发和执行 情况 | 不涉及 |
四、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本公司所有公司债券在报告期内均不涉及募集资金使用或者整改
√公司债券在报告期内涉及募集资金使用或者整改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代码:175526.SH
债券简称 | 20神木01 |
债券全称 | 神木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 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
是否为特定品种债券 | □是 √否 |
特定品种债券的具体类型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总额 | 14.00 |
约定的募集资金使用用途(请 全文列示) | 募集资金用途中不超过5.00亿元用于偿还有息债务, 剩余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因部分有息债务到期时 间与本次债券发行时间间隔时间较长,为节省财务费 用,发行人拟使用本次债券偿还的具体有息债务明细 及规模在本次债券发行后可能会有所调整。如发行人 根据实际募集资金规模及经营发展需要确需调整拟偿 还债务明细及规模,发行人将在变更拟偿还的债务明 细或规模前公告实际需偿还债务明细及规模后实施变 更。在有息债务偿付日前,发行人可在不影响偿债计 划的前提下,根据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将闲置的债券 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最长 不超过12个月)。 |
是否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 □是 √否 |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履行的程序 ,该程序是否符合募集说明书 的约定(如发生变更) | 报告期内,发行人募集资金用途未发生变更 |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信息披露 情况(如发生变更) | 报告期内,发行人募集资金用途未发生变更 |
变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用途( 如发生变更) | 报告期内,发行人募集资金用途未发生变更 |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 额(不含临时补流) | 0.25 |
1.1偿还有息债务(含公司债 券)金额 | 0.25 |
1.2偿还有息债务(含公司债 | 偿还陕西神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0.05亿 |
券)情况 | 元,偿还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神木县支行 0.20 亿元 |
2.1补充流动资金(不含临时 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 0.00 |
2.2补充流动资金(不含临时 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涉及 |
3.1项目建设或投资(包括但 不限于投资基金、投资股权等 投资用途)金额 | 0.00 |
3.2项目建设或投资(包括但 不限于投资基金、投资股权等 投资用途)情况 | 不涉及 |
4.1其他用途金额 | 0.00 |
4.2其他用途具体情况 | 不涉及 |
临时补流金额 | 0.00 |
临时补流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临时补流用途、开始和归还时 间、履行的程序、临时报告披 露情况 | 报告期内,不涉及临时补流情况 |
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余额 | 0.95 |
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 额 | 0.00 |
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 专项账户运作正常 |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是否存在违 规情况 | □是 √否 |
违规的具体情况(如有) | 不涉及 |
募集资金违规被处罚处分情况 (如有) | 不涉及 |
募集资金违规的,是否已完成 整改及整改情况(如有) | 不涉及 |
募集资金使用是否符合地方政 府债务管理规定 | √是 □否 □不适用 |
募集资金使用违反地方政府债 务管理规定的情形及整改情况 (如有) | 不涉及 |
五、 发行人或者公司信用类债券报告期内资信评级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公司债券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情况
(一)报告期内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截至报告期末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报告期内重要事项
一、 财务报告审计情况
□标准无保留意见 □其他审计意见 √未经审计
二、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适用 √不适用
三、 合并报表范围调整
报告期内新增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且新增的子公司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净利润或报告期末总资产任一占合并报表 1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减少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且减少的子公司上个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净利润或上个报告期末总资产占上个报告期合并报表 1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四、 资产情况
(一) 资产及变动情况
1. 占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总资产 10%以上的资产类报表项目的资产
项目名称 | 主要构成 |
货币资金 | 主要为银行存款 |
长期股权投资 | 包含对子公司的投资及对联营企业的投资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主要为对陕西榆林能源集团榆神煤电有限 公司、陕西榆林煤炭运销(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陕西小保当矿业有限公司的投资 |
2. 主要资产情况及其变动原因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项目 | 本期末余额 | 2022年末余额 | 变动比例(%) | 变动比例超过30% 的,说明原因 |
应收账款 | 3.97 | 1.38 | 187.68 | 主要原因系神木能 源煤炭运销有限公 司新增本期应收煤 款增加所致 |
其他债权投资 | 0.48 | 0.78 | -38.46 | 主要原因系发行人 收回中信信托其他 债券投资所致 |
无形资产 | 32.78 | 7.05 | 364.96 | 主要原因系水务集 团引黄供水及杨伙 盘工程以及融创产 业园 |
资产项目 | 本期末余额 | 2022年末余额 | 变动比例(%) | 变动比例超过30% 的,说明原因 |
长期待摊费用 | 0.12 | 0.05 | 140.00 | 主要系神木市城市 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增加产业发展中心 大楼办公室装修费 用导致增加 |
应收票据 | 0.98 | 0.55 | 78.18 | 主要原因系神木市 水务集团瑶镇水库 和采兔沟水库收到 客户票据支付的水 费增加导致 |
(二) 资产受限情况
1. 资产受限情况概述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受限资产类 别 | 受限资产账面价值 (包含该类别资产 非受限部分) | 资产受限部 分账面价值 | 受限资产评估 价值(如有) | 资产受限部分 账面价值占该 类别资产账面 价值的比例 (%) |
货币资金 | 112.88 | 0.42 | - | 0.37 |
固定资产 | 33.09 | 8.09 | 24.45 | |
无形资产 | 32.78 | 0.01 | 0.03 | |
合计 | 178.75 | 8.52 | — | — |
2. 单项资产受限情况
单项资产受限金额超过报告期末合并口径净资产10%
□适用 √不适用
3. 发行人所持重要子公司股权的受限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重要子公司股权存在权利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非经营性往来占款和资金拆借
(一) 非经营性往来占款和资金拆借余额
1.报告期初,发行人合并口径应收的非因生产经营直接产生的对其他方的往来占款和资金拆借(以下简称非经营性往来占款和资金拆借)余额:0.00亿元;
2.报告期内,非经营性往来占款和资金拆借新增:0.00亿元,收回:0.00亿元; 3.报告期内,非经营性往来占款或资金拆借情形是否存在违反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或承诺的情况
无。
4.报告期末,未收回的非经营性往来占款和资金拆借合计:0.00亿元,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款或资金拆借合计:0.00亿元。
(二) 非经营性往来占款和资金拆借明细
报告期末,发行人合并口径未收回的非经营性往来占款和资金拆借占合并口径净资产的比例:0.00%,是否超过合并口径净资产的 10%:
□是 √否
(三) 以前报告期内披露的回款安排的执行情况
√完全执行 □未完全执行
六、 负债情况
(一) 有息债务及其变动情况
1. 发行人债务结构情况
报告期初和报告期末,发行人口径(非发行人合并范围口径)有息债务余额分别为49.88亿元和 49.41亿元,报告期内有息债务余额同比变动-0.94%。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有息债务 类别 | 到期时间 | 金额合计 | 金额占有 息债务的 占比 | |||
已逾期 | 6个月以 内(含) | 6个月( 不含)至 1年(含 ) | 超过 1年 (不含) | |||
公司信用 类债券 | 7.00 | 29.38 | 36.38 | 73.63% | ||
银行贷款 | 13.03 | 13.03 | 26.37% | |||
非银行金 融机构贷 款 | ||||||
其他有息 债务 | ||||||
合计 | 13.03 | 7.00 | 29.38 | 49.41 | — |
报告期末发行人口径存续的公司信用类债券中,公司债券余额 14亿元,企业债券余额 0.00亿元,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余额 22亿元,且共有 14亿元公司信用类债券在2023年 9至 12月内到期或回售偿付。
2. 发行人合并口径有息债务结构情况
报告期初和报告期末,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有息债务余额分别为 77.72亿元和72.87亿元,报告期内有息债务余额同比变动-6.24%。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有息债务 类别 | 到期时间 | 金额合计 | 金额占有 息债务的 占比 | |||
已逾期 | 6个月以 内(含) | 6个月( 不含)至 1年(含 ) | 超过 1年 (不含) | |||
公司信用 类债券 | 7.00 | 29.37 | 36.37 | 49.91% | ||
银行贷款 | 15.21 | 21.29 | 36.50 | 50.09% | ||
非银行金 | ||||||
融机构贷 款 | ||||||
其他有息 债务 | ||||||
合计 | 15.21 | 7.00 | 50.66 | 72.87 | — |
报告期末,发行人合并口径存续的公司信用类债券中,公司债券余额 14亿元,企业债券余额 0亿元,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余额 22亿元,且共有 14亿元公司信用类债券在 2023年 9至 12月内到期或回售偿付
3. 境外债券情况
截止报告期末,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内发行的境外债券余额 0.00亿元人民币,且在2023年 9至 12月内到期的境外债券余额为 0.00亿元人民币。
(二) 报告期末存在逾期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有息债务或者公司信用类债券逾期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负债情况及其变动原因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 | 本期末余额 | 2022年余额 | 变动比例(%) | 变动比例超过30% 的,说明原因 |
应付票据 | 0.95 | 0.58 | 63.79 | 主要系神木市城市 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使用银行云信汇票 结算工程进度款增 加所致 |
应付账款 | 4.25 | 6.11 | -30.44 | 主要系神木能源集 团生态治理分公司 对远兴煤业应付账 款减少以及偿付部 分应付账款所致 |
应付职工薪酬 | 1.02 | 2.29 | -55.46 | 主要原因系支付已 计提的职工工资奖 金所致 |
应交税费 | 1.54 | 3.34 | -53.89 | 主要原因系本期正 常缴纳已计提的税 金及进项税增加导 致应交税费减少 |
其他应付款 | 14.89 | 8.42 | 76.84 | 主要原因系发行人 代收龙腾煤电集团 代持股 2022年分 红款增加所致 |
租赁负债 | 0.00 | 0.01 | -100.00 | 主要系正常偿付租 赁款所致 |
一年内到期的非 流动负债 | 9.25 | 2.25 | 311.11 | 主要原因系部分债 券将于一年内到期 ,故调整进入一年 内到期的非流动负 债 |
(四) 可对抗第三人的优先偿付负债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内存在可对抗第三人的优先偿付负债: □适用 √不适用
七、 利润及其他损益来源情况
(一) 基本情况
报告期利润总额:45.86亿元
报告期非经常性损益总额:-0.39亿元
报告期内合并报表范围利润主要源自非主要经营业务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金额 | 形成原因 | 属于非经常性损 益的金额 | 可持续性 |
投资收益 | 38.29 | 主要来源于对合营 、联营公司的投资 | 0.00 | 目前投资公司效益 良好,具有一定可 持续性 |
公允价值变动 损益 | 0.0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0.00 | 不适用 |
资产减值损失 | 0.00 | 存货跌价损失 | 0.00 | 可持续 |
营业外收入 | 0.03 | 固定资产损毁报废 利得等 | 0.03 | 不可持续 |
营业外支出 | 0.44 | 固定资产报废净损 失等 | 0.44 | 不可持续 |